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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60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4-0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
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厅外资办、宝汉公司、西铜公司、金秀公司、华通公司、西安公路研究院:
      为实现全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数据联网管理、超限检测重量等数据与收费系统联动共享,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治超管理力度、堵塞漏洞,提高超限检测工作效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指导全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建设,省厅编制了《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对提升治超工作服务水平,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提高联防联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尽快推进。
      二、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应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在建项目应结合《技术要求》尽快调整设计方案,使之适应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建设的需要,调整后的设计方案由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技术把关后,根据变更设计审批权限报批。
      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对照《技术要求》中各类超限检测站的软、硬件指标尽快升级改造,确保2010年7月底前达到联网条件。
      四、各运营管理单位要结合本次联网工作,提高检测能力,彻底解决入口治超保畅问题。日均检测量在1000~3000辆的检测站原则上设两条检测车道,日均检测量在3000辆以上的检测站原则上设三条检测车道。
      五、在2010年7月底对治超站完成升级改造之前,各运营管理单位应结合各治超站实际,通过在日均检测量超过1000辆或保畅压力较大的治超站增设车道监控设备,增加人员疏导指挥车辆分道行驶、快速通过,做好“免检空车”登记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落实空车免检,因治超检测效率低等人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入口堵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请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牵头,会同西安公路研究院在《技术要求》基础上尽快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建设设计和软件编制等工作。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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